幾乎天天能看到見死不救的新聞。zui近的一個,是廣東兩歲女童被碾壓,眾路人卻冷漠視之。社會風氣何以至此?輕易用人性之類個體原因去解釋,恐怕難清其源。
分析中國現階段的任何不正常現象,似乎都可以從規則失靈入手。見死不救就是典型的規則失靈所帶來的信任缺失的結果。
道德是什么?道德和規章制度、法律都一樣,是一種規則。只不過道德規則沒有強制力,僅靠社會評價來支撐。當國家或社會需要時,道德就會上升為法律或制度。
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就是一種道德規則,也是一種道德規律。作為規則,要求對善為者予以褒揚,對惡為者予以譴責。作為規律,是指自古以來,就是這么個說法、做法。
但自古以來的道德慣例,已經被顛覆了。原因并不復雜,是因為連法律這個zui底線、zui應堅守的規則,也不管用了。大規則小規則一起失靈,導致亂象叢生。
先從憲法說起。文革伊始,憲法馬上失靈,連國家主席被批斗時高舉憲法都保護不了自己。包括母法在內的法律一旦被打破,破壞規則就成了主旋律。學生打老師,下屬打*,兒子打老子,哥們揭發哥們,從底層到高層,群魔亂舞,法律無人遵守,道德也失去了生存基礎。
文革后至今,憲法在很大程度上還是海市蜃樓。違憲現象比比皆是,卻沒有違憲審查,得不到糾正。政治需要和民意需求成為*裁判的主要依據,法律居于次要位置。法律失靈導致*叢生,公平公正漸離漸遠。人們遇到糾紛、有了麻煩時,都去首先尋求“關系”或輿論,少有幾人會首先想到法律。即便進入*,有理的未必贏,無理的未必輸,很多判決就是傳說中的冤書。
于是,本該是道德楷模的官員,卻不斷爆出道德淪喪的案例。本該是依法行政的管理部門,卻經常帶頭違法發號施令(比如*在公開向社會征求刑訴法修改意見期間,有關部門卻下令媒體不予報道社會的討論)。本該合法經營的企業,卻不斷生產出坑爹的產品。本該訴諸法律求得救濟的百姓,卻不得已求助于黑社會。
在這樣的背景下,*不讓人信任,*不讓人信任,*不讓人信任,陌生人不讓人信任。人們被動地集體失去了規則意識,包括法律意識、道德意識。不能太把規則當回事,成為多數人的共識。
當扶起老人者被告上法庭,法庭卻判其賠償時;當救人者把傷病員送到醫院,醫院卻不愿免費救治時;當因為救助別人致使自己受傷,被救者溜之大吉時;路人們明白了一個道理,這已經不是善有善報的社會了。
當違法者逍遙法外,含冤者求助無門時;當*者越升越高,清廉者無以立足時;當守法經營者不斷虧損,坑爹的人大發其財時;大家明白了另一個道理,這已經不是惡有惡報的社會了。
為了印證上述事實,有一個美女,叫郭美美,告訴了大家紅十字會是怎么回事。善款不能善用,與見死不救又有何異?
解決這些嚴重的問題,只靠頭痛醫頭、腳痛醫腳的措施是沒有用的。靠思想品德教育,連思想工作者自己都知道也是沒有用的。*的辦法,就是從根本上轉變為法治社會,讓規則大行其道。只有如此,國家、社會、個人之間才能建立起相互的信任,人們才能弘揚起道德的精神。